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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05号)精神,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将于2010年5月15―21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举办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建设创新型重庆―科技改变生活,科技引领发展,科技创造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5―21日。 三、活动内容 通过“讲、送、坛、唱,展、演、观、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培育创新文化,营造自主创新氛围;大力宣传我市科技发展成就,宣传科技在服务“五个重庆”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人物,凝聚力量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解决三农问题”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增强市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劳动技能。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谋划和组织科普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尤其是要结合建设“森林重庆”和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制订好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做好科技活动周组织发动和领导工作,举办好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或开幕式)。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科技活动周组织策划,制订好本系统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组织举办一项以上主题科普活动,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区县(自治县)开展科普活动。街道、社区要广泛组织开展科普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农村乡镇要广泛组织科技赶场等活动,宣传普及农村实用技术,把科学技术知识送到农户手中,送到田间地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发挥自身科技优势,组织科技人员、高校师生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科普活动。企业要广泛组织开展技术发明、技术革新等活动。科普基地要发挥科普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制订好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和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计划。广大科技人员、知识分子要身先士卒,既要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又要做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使者,积极投身于科普活动中,把科学文化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科技活动周专题、专栏,认真及时地报道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并安排一定的版面、时段和频道用于科技活动公益性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二)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组织协调。由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协调指导工作,市科普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四)及时上报有关材料。2010年4月8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陈游伟,彭仁强;联系电话:67515737,67515895;电子邮箱:cyw@cstc.gov.cn)上报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表;6月20日前,上报科技活动周总结。市政府将对在科技活动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主管部门 举办地点 举办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活动经费 拟参加人数 项 目 简 介 (主要活动内容、方式、参加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