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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7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1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05号)精神,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将于2010年5月15―21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举办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建设创新型重庆―科技改变生活,科技引领发展,科技创造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5―21日。
  
  三、活动内容
  
  通过“讲、送、坛、唱,展、演、观、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培育创新文化,营造自主创新氛围;大力宣传我市科技发展成就,宣传科技在服务“五个重庆”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人物,凝聚力量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解决三农问题”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增强市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劳动技能。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谋划和组织科普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尤其是要结合建设“森林重庆”和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制订好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做好科技活动周组织发动和领导工作,举办好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或开幕式)。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科技活动周组织策划,制订好本系统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组织举办一项以上主题科普活动,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区县(自治县)开展科普活动。街道、社区要广泛组织开展科普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农村乡镇要广泛组织科技赶场等活动,宣传普及农村实用技术,把科学技术知识送到农户手中,送到田间地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发挥自身科技优势,组织科技人员、高校师生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科普活动。企业要广泛组织开展技术发明、技术革新等活动。科普基地要发挥科普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制订好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和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计划。广大科技人员、知识分子要身先士卒,既要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又要做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使者,积极投身于科普活动中,把科学文化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科技活动周专题、专栏,认真及时地报道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并安排一定的版面、时段和频道用于科技活动公益性广告、宣传,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二)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组织协调。由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协调指导工作,市科普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四)及时上报有关材料。2010年4月8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陈游伟,彭仁强;联系电话:67515737,67515895;电子邮箱:cyw@cstc.gov.cn)上报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表;6月20日前,上报科技活动周总结。市政府将对在科技活动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重庆市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主管部门
  
  
  
  
  
  举办地点
  
  
  
  举办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活动经费
  
  
  
  
  
  拟参加人数
  
  
  
  
  
  项
  
  
  
  目
  
  
  
  简
  
  
  
  介
  
  (主要活动内容、方式、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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