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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安委办便函[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2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嘉兴、湖州市安委办: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协议》相关工作,研究部署上海世博会期间嘉兴、湖州市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1日召开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工作座谈会。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嘉兴、湖州两市安全监管局汇报贯彻落实(浙安监管危化〔2010〕30号)文件情况;嘉善县政府汇报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省安委办解读《联控协议》,研讨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工作;
  
  (三)部署下一步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工作。
  
  二、会议对象
  
  (一)嘉兴、湖州两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业务处长;
  
  (二)嘉兴市安委办确定2-3个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其中嘉善县相关代表必须参会。另,通知2家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基地(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邀请嘉兴、湖州两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上述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4月1日下午14:0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定在在嘉兴市,由嘉兴市安委办落实会议地点并通知参会单位。
  
  请嘉兴、湖州两市安委办将与会人员名单于3月29日前报省安委办。参会时携带本地应急处置基地布局建设及应急处置联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材料20份。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省安委办联系人:潘永乾,电话:(0571)87058140。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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