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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卫生局,各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经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省开展以厕所改造为重点的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工作目标 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奖代补的原则,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以加强管理、完善功能、改善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改善就医环境、实现院容整洁为目标,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细化整治内容,突出改造重点 各地要按照整体布局合理,环境舒适卫生,生活区与医疗区分开的原则开展乡镇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厕所改造。乡镇卫生院可根据上下水情况选择卫生厕所类型,按照卫生院规模和人流量确定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卫生器具必须设置为水冲式节水型器具;室内应采用光滑、耐腐、便于冲洗的建筑材料;应设有特定人群的蹲位和通道;应根据厕所结构设有洗手池;化粪池和贮粪池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出粪口应密闭加盖,进行防浮处理;周围环境应适当绿化、美化。厕所改造应达到《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 (二)环境治理。乡镇卫生院院内要道路硬化、土地绿化、院落美化,医疗导诊标志醒目;停车区标志明显、车辆停放有序;设有健康教育与新农合公示栏,内容更新及时;设有规范焚烧炉、配有垃圾桶。门诊科室要标志规范,有禁烟标志,室内及走廊设有痰盂,地面、门窗干净整洁。病房要干净整洁,床单元配置齐全、颜色统一,不得放置火炉、炊具及其它杂物。医护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挂牌上岗。 三、明确时间步骤,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3月20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地要大力宣传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整治工作,并按照整治的目标和内容制定整治计划,细化整治内容。3月21日至10月31日为综合整治阶段,各地要根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和内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整治工作。11月1日至12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底前,各省辖市卫生局要在县(市、区)卫生局全面验收的基础上,对县(市、区)卫生局验收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复核比例不低于50%,并将验收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名单上报省卫生厅;12月底前,省卫生厅进行复核抽查,并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的枢纽,承担着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保护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特别是厕所卫生,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尤为重要和迫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辖市及县(市、区)卫生局局长作为本地乡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责任到位,认真组织安排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采取多方筹资,以乡镇卫生院自筹资金为主,市、县(市、区)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适当补助。同时,各地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加快整治进度,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五、完善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在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各地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维持良好就医环境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专人管理院内环境,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日常抽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乡镇卫生院环境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做好日常抽查情况记录,开展年终评比,制定奖惩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年度检查机制,将干净整洁的就医环境长期保持下去。 附件: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标准(试行)(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