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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郑价费函[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机电工业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机电工业技工学校:
  
  你单位《关于郑州机电工业技工学校收费申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结果(郑价成本监审[2009]第40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3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400元/生/年。
  
  以上收费自2010年春季招生开始试行,试行期一年。
  
  你校在收费前应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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