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商务委,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施行三周年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下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搞好此次活动。 附件:《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施行三周年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施行三周年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0年4月1日是《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施行三周年的日子,为落实年初工作会精神,进一步细化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在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规模以上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和广大群众中开展广泛宣贯“两个规定”活动。 一、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市商务委统一部署,各区县商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开展以下四个活动: (一)开展一次宣传日活动。4月1日当天,各区县商务部门可在主要街道与重点经营单位联合进行宣传活动,贴标语、挂横幅,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二)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活动期间,市商务委拟组织区县商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组织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进一步增强经营单位依法安全经营的意识;经营单位要自主性地搞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意识。 (三)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各区县商务部门要针对“两个法规”的普及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的宣传“两个法规”,提高普及率。 (四)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各区县商务部门和各经营单位要善于借势、借力,以不同形式开展一次以商务行业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以鲜活的事例增强商务行业生产防事故的意识。 三、组织形式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创新模式,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各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文化特点,丰富活动内容,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以灵活的形式、丰富的内容,确保此次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小促大,以点带面,高标准、高质量的组织好各项活动,以单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商务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发展。 (三)积极协调。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宣传面。 (四)信息及时。区县商务部门活动结束后,将本部门和经营单位开展活动的典型做法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 联系人:杨冲,电话:85163126,邮箱:yc@bjmb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