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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广东产品福建行启动暨广东名优产品展开馆仪式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部署,积极推动区域合作,继续开展“广东产品全国行”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率广东党政代表团将于4月19-22日期间赴江西、福建学习考察暨开展市场开拓等经贸活动。现就举办广东产品福建行启动暨广东名优产品展开馆仪式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名优产品展展区位置和费用安排
  
  我省展区初定设在福州世纪金源大饭店国际厅,展期三天,展区总面积920平方米(具体时间与布展地点另行通知)。我委负责统筹、协调展区的设计、施工和布展。各有关参展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需求,提出所需展位数和展位的类型(标准展、特装展),并由我委综合协调分配。参展企业标准展位费免费,其他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布展内容
  
  我省展区以展示家电电子企业产品为主,兼顾其他消费类产品,并辅以图文资料、模型、实物展品等进行全方位展示和展销。重点展示企业在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创新名优家电电子产品,促进节能、环保、高能效、多元化的消费模式所取得的成果,具体包括:
  
  (一)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打造符合家电消费新趋势的家电电子产品的情况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文字介绍;
  
  (二)企业相关图片、模型、实物。突出我省在家电工业原料、家电电子元器件及电气、智能家电技术、家电生产设备及辅助材料、家电类产品印刷材料、包装及设备、家电电子高新及数码产品、家电下乡典型产品、国际家电领域主导产品、低碳经济下的家电科研发展方向及成果等。
  
  三、图文资料与实物要求
  
  各有关参展单位要积极组织本企业的名牌、节能高效、高端、环保、特色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布展所需的图文资料与实物要与本次产品展的主题相吻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资料要求:介绍本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打造符合家电消费新趋势的家电电子产品的情况及所取得的效果,要求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图片照片要求:清晰、色彩鲜艳、亮度适中、颗粒细腻。
  
  (三)实物展品要求:名牌、节能高效、中高端、环保、特色或主打产品。
  
  请各参展单位将用于参展的图文资料于3月30日前以电子文件(文件精度需在300DPI左右,文件大小以MB为单位)的形式集中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备案。
  
  四、布展要求
  
  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对本企业所分配展位进行布展,参展展品的准备、运输、储存及展览期间的现场保管。为维护我省广东名优产品展的良好形象,各参展单位在实物展品布展时不能影响到我省展区的整体布局,不能够随意摆放桌椅和展品,以美观、实用、安全为大局。参展展品必须符合质量规定,严禁假冒伪劣展品进入展场,不得转租展位或提前终止展示和撤展。若参展企业需要提供产品现场演示或其他应用要求的,需提前在4月6日前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我委协调统一布局和安排。
  
  五、参展参会工作要求
  
  (一)参展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能提供以上证照的复印件和详细的参展品名录,并报我委备案。参展单位赴福建布展时需自行带齐上述有关证件以备查证。
  
  (二)安全保卫工作。为保证本次广东名优产品展的顺利进行及展会期间展场的安全,各参展单位须指定一位安全负责人与我委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共同做好广东省展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请4月2日前将签好的“安全责任书”与安全责任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报我委备案。
  
  (三)请各参展、参会企业分别填好回执(见附件3、附件4),于4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附件3用word文档、附件4用excel)报送我委。
  
  (四)请各参展、参会单位于广东名优产品展结束后两天内将企业进行经贸洽谈情况及有关成果(达成意向或合作的企业名称、家电电子产品交易品种、数量及金额)等情况以书面(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邮件形式(word文档)报我委。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 彭跃进、杜子坤,电话:020-83135988、83135871,传真:020-83133274,电子邮箱:richird@126.com)
  
  附件1:
  
  广东省名优产品展参展参会企业名单
  
  一、参展名单:
  
  1.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广州海尔工贸有限公司
  
  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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