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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人社办发[2010]8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三方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动“春暖行动”顺利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具体负责“春暖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统计分析,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工会组织要宣传发动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春暖行动”,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参与本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帮助农民工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企联组织要切实组织、引导企业经营者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时,各级三方要主动加强与建设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的协调配合,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共同推进“春暖行动”的工作格局。
  
  (三)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地要主动将“春暖行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妇联正在共同开展的“春风行动”衔接起来,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把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与政策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把学习劳动合同制度相关知识与农民工技能和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农民工维权支持、法律援助与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农民工得到真正实惠。
  
  (四)其他事项。各地要根据统一的时间安排,及时开展“春暖行动”,确保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省级三方届时将根据情况,派员到部分地区进行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各地要及时上报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省级三方将予以宣传、推广。“春暖行动”结束后,请各地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15日前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的名义将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
  
  联系人:彭江
  
  联系电话:86112724(传真)。
  
  电子信箱:ldgzc@126.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省总工会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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