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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关于成立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黄政秘〔2009〕121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设置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由黄山市领导和管理,所需办学经费由黄山市统筹解决。黄山市政府要兑现2010-2014年投入3亿元(市财政投入1亿元,学院自筹6000万元,社会融资6000万元,政府贴息贷款5000万元,政府债券3000万元)建校经费的承诺,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校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三、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要依法规范办学,按照学院总体建设规划,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黄山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省教育厅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切实支持学院发展,适时对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