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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央和省、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原省建设厅决定从2007年1月起,在全省建设系统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村镇、企业、市场、工地、社区、单位和公共场所、学校的“法律八进”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和谐行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建法〔2006〕606号)。为做好“法律八进”验收及五五普法总结工作,拟于201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分别对各市(县)“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局应对照冀建法〔2006〕60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分管行业特点,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情况进行再督导和抓好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五五普法预总结。 二、各局在对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行总结的同时,还应对所属各县(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将各县(市)的情况纳入本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预总结。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督导调研过程中,将在听取各局汇报的基础上,到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和听取意见,以便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及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到各市进行督导调研的具体时间,届时电话通知各有关局,请各市有关局提前做好准备。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厅法规处联系。 联 系 人:魏海平、芦彦琨 联系电话:0311-87805286、87904560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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