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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办法[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建设系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央和省、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原省建设厅决定从2007年1月起,在全省建设系统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村镇、企业、市场、工地、社区、单位和公共场所、学校的“法律八进”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和谐行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建法〔2006〕606号)。为做好“法律八进”验收及五五普法总结工作,拟于201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分别对各市(县)“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局应对照冀建法〔2006〕60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分管行业特点,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情况进行再督导和抓好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五五普法预总结。
  
  二、各局在对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进行总结的同时,还应对所属各县(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将各县(市)的情况纳入本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的预总结。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督导调研过程中,将在听取各局汇报的基础上,到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和听取意见,以便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及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到各市进行督导调研的具体时间,届时电话通知各有关局,请各市有关局提前做好准备。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与厅法规处联系。
  
  联 系 人:魏海平、芦彦琨
  
  联系电话:0311-87805286、87904560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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