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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省局委托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抽检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35号)精神,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将组成专家组,对原认定的11家二级标准化考评验收机构所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检复评,抽检比例不少于30%。 二、在抽检复评过程中,各相关企业和原考评验收机构要积极配合抽检复评组的工作。 三、最终抽检结果将由省局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网公示。 各市安监局要对辖区内原认定的三级标准化考评验收机构所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抽检复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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