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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灾后重建环保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今年是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的关健之年、紧迫之年,环保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将全面展开。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及责任意识,依法依纪、科学决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严格督查督办。一是严格项目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会商、会审、决策程序。二是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或比选等工作不能简化程序,做到提速不简化,加快不越规。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特别是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公开透明办事,不得干扰或回避监督。五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资金分配、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工作,杜绝个人或小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失职渎职行为。六是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向各级灾后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报制度,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二)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保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工程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反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各级环保部门在这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要按照省治工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审批的关键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按要求上报检查结果。同时积极完成各级冶工领导小组安排分配给环保部门的工作任务。要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县区环保部门环保行政审批行为。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监察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环境监察与行政监察双管齐下的工作态势,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打造和谐的政务环境。根据省纠风办的要求,今年环境监察与监测系统、各级环保政务窗口等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要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的,从扎扎实实解决几个具体问题入手,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评议重在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进行抽查或明查暗访。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积极支持纪检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纪检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2010年厅纪检组拟组织市县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业务培训,还将选派基层环保纪检干部参加环保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执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职责和使命要求执行更高的廉洁自律标准,遵守更严的政治纪律要求。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注意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