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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商贸函[2010]49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设典当企业有关人员培训的通知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新设典当企业(含分支机构):
  
  为做好新设典当行的准入培训,切实提高新增典当企业管理水平。经研究,我委决定对新设典当企业(含分支机构)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培训使每个参加培训人员掌握典当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典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典当业务管理,提高新设典当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企业早日开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是2010年经商务部批准新设典当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代表(每个单位2-3人)。新设典当企业及分支机构的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培训由省典当行业协会另文通知。
  
  三、培训内容
  
  典当企业入门知识、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和业务创新。
  
  四、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3月16日至18日(3月16日上午12时前报到,18日上午结束)。
  
  培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广州三寓宾馆。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督促本辖区新设典当企业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新设企业受训率达100%。
  
  2.各参加培训人员于2010年3月10日前, 填写好《新设典当企业有关人员培训报名回执》传真至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
  
  3.培训结束时,我委向新增典当行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省典当行业协会颁发《准入教育培训证书》。
  
  附件:新设典当企业有关人员培训报名回执(略)
  
  
二○一○年三月二日

  
  (联系人:省经信委商贸服务业处余耀坤,电话:020-83133485;
  
  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处吴美嫦,电话:020-83199987,传真:020-8318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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