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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4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31号)等文件精神,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建设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目标,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支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拓展空间、丰富内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阳光施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加速安徽奋力崛起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以公开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加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扩大有效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自主创新、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加快城镇化和皖北地区发展、实施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09〕42号),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二、全面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围绕行政执法、财政性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关系,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网站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政府热线、政府公报等公开载体作用,探索利用有线电视网、手机短信等新的公开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利用各级政务(行政,下同)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统计、考评等制度,研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网民等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专家咨询评估等制度,努力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网络问政,政府网站要开辟专栏,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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