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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林场、苗圃: 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0年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0年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市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局党组关于建设“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构建高标准生态、高水平安全、高效益产业、高品位文化和高效率服务五大体系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北京市绿化条例》,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加强研究、创新机制、重点推动,突出抓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基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继续提升林政资源管理水平。 一、突出重点,加强绿化资源管理工作。 (一)完善管理措施,继续做好以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坚决贯彻市政府“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方针和完善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工作的要求,认真完善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的管理措施,对列入绿色通道的项目,要主动与建设业主单位沟通,了解涉及林地征占用、树木移伐的情况,尽快安排现场调查,及时受理申请,高效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指导督促区县园林绿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统筹做好其他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与服务之中。要研究绿色通道项目审批常态化的措施,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尽量缩短审批时限,高效履职,切实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 (二)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绿化条例》,完善树木移伐管理制度。 结合《北京市绿化条例》宣传贯彻年活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林政资源管理的工作实际,清理原有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北京市树木移植砍伐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许可程序,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北京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同时,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北京市绿化条例》对树木移伐行政管理的要求,对现行网络版城市树木移伐管理系统开展升级改造。依托市园林绿化局对外服务公共平台,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供场景化办理服务,适应城市树木管理新形势,为用户终端提供更加便捷的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服务。 (三)扎实开展“十二五”林木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的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市级有林单位扎实开展我市“十二五”林木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技术规定,组织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主动与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市及各区县的重大项目规划、计划,结合“十一五”期间林地征占用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存在问题,分析预测“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形势,科学编制我市“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客观反映我市工程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努力完成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继续加强对各区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计划,及时检查把握工作进度,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利用“十一五”绿化普查的成果,城乡统筹,努力完成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积极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登记管理工作。 认真总结集体林改试点单位的经验,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登记管理的工作意见;组织修订《北京市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林权证附图的式样标准;修改完善林权登记管理软件,调查研究市、区县两级林权登记发证管理机构建设,搭建林权动态管理平台,为提高林权登记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六)积极开展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指导通州区积极开展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着重总结商品林采伐管理的经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规范森林采伐分类管理,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