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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关于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监督与执法打假活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0〕7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本市质量技监部门2010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要围绕服务“三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重点:
  
  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产品;以2009年执法检查不合格企业、生产条件较差的小企业、消费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复混肥和磷肥、生产有效含量不足化肥、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和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任务:
  
  1.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本市有农业生产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充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要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要在春秋耕种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一要扩大进村、入户和抽样的覆盖面,坚持免费抽样检测。二要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现场为农民鉴别农资产品真假、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宣传法律、产品标准、真假鉴别知识。三要搜集案件线索,追查源头。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假,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有化肥生产企业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在去年化肥专项执法检查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保障化肥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3月份作为本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月。3月7至14日为本市农资打假集中宣传周。
  
  2. 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加大农资质量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仍以化肥总养分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及产品标识欺诈违法案件查处为重点。对发现坑农害农的质量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从重惩处。对2009年执法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加大对无证非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警示一批企业,规范一类行为”。市局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并适时组织对各区、县开展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要专门制定2010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计划(含“3·15”农资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集中力量开展农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为农民服务的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农资执法打假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资产品识假辨假知识,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尤其要集中力量抓好3月7日至14日“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的活动。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以及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要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共同开展化肥等农资产品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要积极建立与农委、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联手、联动力度,加强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要强化省际间执法打假案件协查机制,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在外省份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市局,市局将及时向相关省份发出协查函,及时跟踪追查。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结合区域实际,确定本区、县农资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整治区域名单,并于2010年3月5日(周五)下班前以电子版本形式报送农资重点区域名单(附件3)及2010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计划(含“3·15”农资专项行动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14日(周日)前报送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周统计表(附件1),3月29日(周一)前报送农资专项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0年4月26日(周一)前报送春季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并于2010年11月18日(周四)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各有关单位查获的大案要案和查处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送大案要案报告表(附件4)。
  
  市局监督处联系人:沈 江 陆祁龙
  
  电子邮箱:jshen@shzj.gov.cn;
  
  联系电话:54261844;54261804 传真:54266052
  
  附件:1. 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周统计表(略)
  
  2. 农资专项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3. 农资重点区域名单(略)
  
  4. 大案要案报告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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