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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10月底以前,对照《规范》和《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试行)》,企业按相应等级标准,进行自查评定,并形成相关资料和自评报告,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管道运输企业向相关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在11月30日以前将通过HSE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报省局备案。 (三)评审办法 各市(区)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拟定本市(区)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和达标企业名单,4月15日前报省局监管一处备案。中省属、外资矿山企业及年产50万吨以上的露天矿山企业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应向省局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和四级向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所有企业五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应向县(区)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 (四)2010年度须达标的中、省属及外资企业名单 1、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地下矿山应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2、年产50万吨以上的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小寨石灰石矿、陕西尧柏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尧山石灰石矿应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3、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达到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标准。 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输油处、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长庆中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川口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村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青化砭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甘谷驿采油厂、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公司、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陕西输气管理处、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宁陕管理处等21个油气开采及管道运输企业应建立HSE管理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安排部署,扎实全面地开展2010年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行政许可、专项整治以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服务,认真督查。要本着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同时,要求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自查,加大投入,切实整改,及早达标。 (四)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在工作实施中要把重点放在加强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上,注重工作实效,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依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试行)》,注重检查企业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和有效,把工作目标放在持续改进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来。 (五)政策推动,加快进度。根据《陕西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对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的企业,按核定标准减半存储风险抵押金。2013年底以前企业未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不再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在推行过程中要防止出现强调客观、强调困难、敷衍拖延等现象发生。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六)严格时限,动态监管。按照成熟一个评审一个的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申请企业的评定工作,企业在完成自评报告后应及时向安监部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工作应于11月中旬前结束。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应于11月30日以前对已认定等级的企业报省局备案。同时,要强化对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等级标准的企业要及时调整或取消原安全标准化等级称号。 请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督促所辖县区安监局、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每半年应向省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杨达明 李晓敏 联系电话:87293076 87293064(传真) 附件:2009年各设区市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进度情况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