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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省保密文件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杜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失泄密事件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3月25日至4月13日)。各级各部门对在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文件资料(2007年9月25日至2010年3月1日)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二)审核抽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25日)。市保密局、市监察局、市政务公开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情况和文件资料清查登记进行审查,并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情况。
  
  (二)各级各部门是否有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否制定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在信息公开前履行保密审查手续(经办人员是否进行初审,分管领导是否审批等)。
  
  (三)各级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独立互联网站上公开的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清理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对未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请于4月14日前将开展自查的情况及文件资料清查登记表报市政务公开办(传真电话:0825-2314377)。
  
  附件:文件资料清查登记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文件资料清查登记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内容是否审查
  
  公开时间
  
  填报
  
  初审人
  
  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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