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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要求组织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杭交〔2010〕18号)悉。经研究,决定委托省公路管理局组织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省发改委,杭州市交通局、公路局、质监局,余杭区政府、交通局及其他单位(其他单位由余杭区交通局确定并通知)。 二、会议时间:201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余杭区交通局。 四、会务工作委请余杭区交通局办理。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人:吕伟东,电话:87811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