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召开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卫生科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1日-2日在杭召开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9年全省卫生科教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交流各地、各单位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科教管理水平;
  
  (三)明确今年全省卫生科教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科教处负责人各一名;县(市、区)卫生局分管领导一名。
  
  (二)浙江大学医学部、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学院分管领导、科教处负责人各一名。
  
  (三)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医学教育研究室、《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杂志社、省医学实验动物管委会、省医学情报管委会、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省级卫技岗位培训中心负责人各一名。
  
  (四)其他有关部门特邀代表。
  
  三、时间地点
  
  4月1日下午至4月2日上午开会,会期一天。会议报到时间为4月1日9:00-13:30,14:00正式开会,4月2日下午撤离。
  
  会议地点杭州新桥饭店(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226号,电话:0571-870766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7日前将出席会议代表回执反馈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李振华、汪漪;电话:0571-87709122、87709121。传真:0571-87709122。
  
  (二)会议正式代表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卫生科技教育工作会议报名回执(略)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