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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鲁卫科教国合字[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山东省“1127工程”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评估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四、存在的问题
  
  ㈠个别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培训影响单位的经济收入,对安排技术骨干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
  
  ㈡工学矛盾突出。部分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少,有的科室仅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派出学员培训相关科室无人值班,致使部分学员请假、缺勤较多,培训时间得不到保证,影响了培训效果和质量。
  
  ㈢培训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部分培训基地学员宿舍条件较差,有的距离培训基地较远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㈠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在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是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有关培训政策和制度,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㈡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注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实际,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为重点,加强适合农村特点的卫生适宜技术的培训,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的培训,加强临床技能的培训。要建立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制度,利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拓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渠道。
  
  ㈢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对招聘的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基地医院进行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用3-5年时间,定向为重点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培养3-5名临床医师骨干,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服务水平。
  
  ㈣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新的医改方案要求,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特别要培养一批既掌握临床医学又掌握预防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当前农村疾病防治的需要。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附件:山东省“1127工程”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情况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山东省“1127工程”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情况
  
  
  
  
  
  地区
  
  “1127工程”卫生院数
  
  应训人数
  
  培训合格人数
  
  完成率
  
  
  
  济南
  
  53
  
  371
  
  418
  
  113%
  
  
  
  淄博
  
  73
  
  511
  
  516
  
  101%
  
  
  
  枣庄
  
  39
  
  273
  
  293
  
  107%
  
  
  
  东营
  
  24
  
  168
  
  168
  
  100%
  
  
  
  烟台
  
  91
  
  637
  
  673
  
  106%
  
  
  
  潍坊
  
  122
  
  854
  
  853
  
  100%
  
  
  
  济宁
  
  99
  
  693
  
  713
  
  103%
  
  
  
  泰安
  
  54
  
  378
  
  389
  
  103%
  
  
  
  威海
  
  48
  
  336
  
  335
  
  100%
  
  
  
  日照
  
  33
  
  231
  
  238
  
  103%
  
  
  
  莱芜
  
  12
  
  84
  
  84
  
  100%
  
  
  
  临沂
  
  136
  
  952
  
  933
  
  98%
  
  
  
  德州
  
  87
  
  609
  
  616
  
  101%
  
  
  
  聊城
  
  90
  
  630
  
  762
  
  121%
  
  
  
  滨州
  
  58
  
  406
  
  432
  
  106%
  
  
  
  菏泽
  
  108
  
  756
  
  756
  
  100%
  
  
  
  合计
  
  1127
  
  7889
  
  8179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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