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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促进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三年大变样中心任务,制定我省2010年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查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我省四川援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巡查重点 巡查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工程、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四川援建工程。 三、巡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巡查的情况,对违反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履行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对工程实体重点抽查和抽测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部位; (四)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履行有关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检测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运转及执行情况,工作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情况。 四、巡查依据 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 五、组织安排 成立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军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增文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处长 邵立淼河北省建设工程质监总站站长 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巡查组: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工作报告。 协调组:负责对巡查案件处理情况的督办和落实。 2010年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分四个专项进行 (一)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质量巡查,巡查时间为2010年4月; (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专项质量巡查,巡查时间为2010年9月; (三)四川援建工程专项质量巡查,巡查时间为2010年5月; (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质量巡查,巡查时间为2010年10月。 六、工作要求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对民生工程、三年大变样工程、四川援建工程及国家财政拨款工程的质量监管,要求各市将有关工程质量方面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巡查的情况,对违反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分析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向巡查组进行汇报。 巡查完毕后,巡查组应及时整理汇总巡查资料,形成巡查工作报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调组应及时对巡查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督办和落实,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巡查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巡查结果。 省工程质量巡查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办法》进行。巡查工作人员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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