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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评选表彰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评选表彰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领导,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留学回国和留学人员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厦府办〔2009〕311号)要求,决定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评选表彰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德贤(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育生(市人事局局长)
  
  成员:邱能水(市委正处(副局)级组织员、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处长)
  
  曾汉中(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温哲(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孔曙光(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江汉(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杰(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大海(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纪检组长温哲兼任,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推动与落实工作。同时,按创业组、创新组和先进组,分别成立专家评选小组。其中创业组专家由市科技局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创新组、先进组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各专家评选小组应在四月上旬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各专家评选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推进。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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