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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0]5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0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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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强化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继续推进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省测绘局负责);建设遥感应用技术服务平台,统一购置和加工遥感数据,为省直部门提供定制遥感数据(省空间中心负责);启动建设省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决策提供支持(省统计局负责);建设全省法人证照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实现法人基础信息在线获取、比对或验证(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配合)。
  
  (六)深化部门业务系统的应用。推进省人口计生信息服务系统、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及省监狱信息化建设。开展“金土工程”二期、金盾工程(二期)、省消防信息化工程(三期)、教育信息化工程、省财政精细化管理服务系统、流域-海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应用工程,以及省级公务员协同办公平台和全省药品监管平台建设。促进数字文化、数字出版、数字科技馆建设,建立综合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各有关部门负责)
  
  (七)开展无线城市综合应用。利用3G等技术手段,加快全省县市的城区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新增10000个基站和20000个AP设备,实现设区市城区高速无线网络覆盖。以无线宽带城市为平台,在城管、交通、海洋、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发无线宽带应用系统,推进移动工商执法试点,满足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需求。(省通管局牵头,各运营商配合)
  
  (八)推进市县电子政务应用。加快建设设区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统一安装部署政务信息目录系统等应用支撑系统。推广福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推动人口综合应用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各设区市数字办负责)
  
  四、推进农村和企业信息化建设
  
  (一)开展通信信息化助建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项目,建设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全省建成1000个综合信息化村;完成438个建制村通宽带,全省建制村宽带率达到96%;完成500个乡镇、7000个村的惠农网和田园彩铃组建,为200万农民提供移动手机报和农信通信息服务。统筹乡村信息服务站,重点完成17个县的乡村信息化服务站点整合建设任务。(省农业厅、省通管局牵头,福建电信、福建移动、福建联通公司负责)
  
  (二)推进省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实现省电子口岸平台覆盖全省,推动福州、泉州第二期拓展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拓展平台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口岸业务服务。(省口岸办负责)
  
  (三)建设服务企业公共平台。继续推进商务领航平台等各类服务企业的公共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建设,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业发展。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各相关部门和运营商负责)
  
  (四)组织物联网应用示范。依托全省政务外网和无线宽带城市网络,选择城市公共交通、物流等行业,推进RFID卡与一卡通系统、无线宽带网络融合应用,先在鼓楼区和武夷山市开展应用示范。(省通管局、信息化局牵头,各运营商配合)
  
  (五)推广农村小额贷款短信服务平台。建设农村小额贷款短信服务平台,简化农民申请小额贷款的手续,为广大农民贷款提供便利。先在宁德市应用,再适时在全省农村推广。(宁德市、省移动公司负责)
  
  五、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深化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优化考核办法,增强评测科学性,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保障电子政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省效能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配合)
  
  (二)加强政府网站整合和管理。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建立省直部门网站群,构建统一的省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实行全程电子监察,抓好网站绩效考核,以评促建,整体推进全省政府网站建设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配合)
  
  (三)试行信息化服务外包。开展应用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外包试点,推进省直信息中心整合,依托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为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外包服务。拓宽信息化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和引导有资质的企业、社会机构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或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省数字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建设统一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支撑平台,完善分级管理的机制,强化重点部门网络信息安全措施以及日常监控巡查,提升信息安全管控水平;构建省、市、县三级联网的保密监控管理体系,加大党政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保密监控管理力度,健全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的保密监控管理体系;建立政务外网全网信息与网络安全保密监管体系与运行机制。(省网安办、省国家保密局负责)
  
  (五)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培训,培养电子政务应用人才队伍。加强数字福建建设与应用的宣传。研究制定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预算标准、项目审核技术规范。(省数字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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