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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体育局
【发文字号】 京体职鉴字[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2010年对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持证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置换鉴定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游泳场馆:
  
  依据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对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持证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置换鉴定的通知》(京体办字[2009]122号),现将2010年救生置换鉴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鉴定内容
  
  1、救生理论(含专项技能笔试部分):参考教材《中国救生员培训教材》,2004年10月出版(中国救生协会审定);
  
  2、专项技能: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www.bjsports.gov.cn)首页-体育专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内容与标准
  
  二、鉴定对象
  
  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间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各等级游泳救生员证书,并经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年审合格的人员。
  
  三、年审办法
  
  2010年3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每周一上午9:00-11:下午1:30-4:00,携带本人有效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原件,到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地址:北京市体育社团办公中心崇文区天坛东路13号崇文体育中心内)办理年审确认手续。
  
  四、置换报名办法
  
  请符合置换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3月15日-10月20日期间的每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携带本人经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审核的有效救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照3张和小两寸蓝底正面免冠照2张、《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一份、《注册表》一式两份,到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宣武区太平街12号陶然亭游泳场院内)报名。
  
  五、鉴定时间、地点
  
  本年度置换鉴定工作将视实际报名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注明为准。
  
  请各区县体育局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通知下发到位,并督促本辖区内各游泳场所组织好救生员的置换鉴定报名工作。
  
  救生协会联系人:刘洪清
  
  救生协会电话:87324465
  
  鉴定站联系人:李超、董梁
  
  鉴定站电话:83156202
  
  附:《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对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持证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置换鉴定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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