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进度。重点推进市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工程建设,确保在亚运会前投入使用;积极推动区(县级市)建设和完善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以“一网五库”为基础,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充实、更新应急平台数据库。 (三)建立应急平台管理制度。根据省应急平台管理制度出台情况,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应急平台管理制度。 六、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继续深化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在“五个一”示范点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的形式,推广“五个一”示范单位经验,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23号),结合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点建设;区(县级市)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配备必要装备,加强演练;街(镇)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等的作用,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能力;强化基层应急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七、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培训工作 (一)创新科普宣教形式。通过多种筹资渠道,进一步扩大《公众应急手册》的发行范围;在《公众应急手册》的基础上制作应急知识宣传短片,在广州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有关部门网站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的公共视频上进行播放;建设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网站,丰富网站内容。 (二)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部门合作,做好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等的分类培训工作。 八、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摸清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纳入市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高效调运机制;建立特殊应急物资的生产能力储备体系。 (二)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气象监测、视频监控等监测设施、设备的投入,完善监测网络;加强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指导意见,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三)加强应急处置财政保障和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机制和应急征用补偿机制,明确补偿主题、标准、程序等。 九、加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推进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国内外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综合水平。 (二)加强应急管理与技术研究。筹建市应急管理协会,搭建应急管理与技术研究的平台,与市科技部门合作开展科研课题研究;贯彻《广州市与中山大学建立市校战略合作关系协议》精神,加强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在技术装备、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十、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办法 (一)健全考核体系。根据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出台情况,研究制订《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建立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健全市、区(县级市)、镇(街道)、村(居)四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结合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专项检查,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各区(县级市)、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合作交流 (一)加强与国内外相近城市的合作交流。适时组织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到国内外城市学习借鉴应急管理先进经验。 (二)完善与毗邻城市的合作机制。结合《广州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强化广佛同城、毗邻城市和珠三角地区9城市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在信息共享、共同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