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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医学教育工作 ㈠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准入和管理制度,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做好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加大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力度,面向社会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按专业进行3-7年的规范化培训,使之成为高素质的专科医师,逐步实现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先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再到医疗机构工作的目标。 ㈡做好乡镇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对招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进行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用3-5年时间,为重点建设乡镇卫生院培养3-5名临床医师骨干。制定印发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细则、培训手册,做好培训基地认定,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 ㈢组织实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按照《山东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已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室中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乡村医生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加强在校学生的教学管理,确保教育质量,促进乡村医生向助理执业医师过渡。 ㈣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技术骨干培训任务,按照《山东省社区卫生技术骨干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和2名社区护士,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1名全科医师和1名社区护士的培训任务。各市要加大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力度,力争使所有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和护士达到岗位执业要求,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卫生强基工程”农村和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技术指导。 ㈤进一步做好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培训工作。加强境内外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做好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第三批境内外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的派遣和第四批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做好面向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第二批“德中临床医疗交流项目”20名骨干医师派出和第三批人员选拔工作。 ㈥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加强对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评估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授予、考核、登记、验证等工作,落实继续医学教育与年度考核、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四挂钩”政策。加强对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范学分授予程序。加快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对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逐步实施网络化管理。 ㈦加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管理。根据专业岗位需求和医疗技术准入,组织制订培训计划,认定省级培训基地,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技术水平。 ㈧完成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实践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加强对8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64个实践教学中心项目的管理督导,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提高省属高校医学生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 ㈨组织对口支援北川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北川县卫生人才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分期分批对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提高北川自身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卫生外事工作 ㈠充分发挥卫生外事在卫生改革发展中的作用。牢固树立卫生外事工作主动服务服从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改革大局的理念,紧密结合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效的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㈡加大国际合作项目争取和执行力度。积极争取世界卫生组织等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项目,认真组织申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加强国际合作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管理,强化项目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㈢健全完善卫生外事管理制度。严格外事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强化出国考察团组管理。 ㈣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对厅直各单位国家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 ㈤加强与台港澳的卫生交流工作。扩大与台港澳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来鲁台胞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台湾同胞定点医院高效、规范开展工作。 四、援外医疗工作 ㈠加强援外医疗队管理。组织援外医疗队员在受援国认真开展工作,不断改善队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保障队员的医疗安全。做好援外医疗队员政策待遇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改善队员待遇。 ㈡做好援塞舌尔医疗队换队工作。做好第13批援塞舌尔医疗队队员选审、出国前培训和派出工作,保证医疗队工作顺利交接。做好第12批援塞舌尔医疗队回国总结工作。 ㈢做好第22批援坦桑尼亚医疗队队员选审,组织出国前培训。 ㈣加强援外医疗队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援外医疗队员的先进事迹,及时反映我省援外医疗队的工作动态,弘扬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组派调研组到受援国慰问援外队员,调研医疗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