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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陕卫疾发[2010]13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学龄儿童尿碘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病办(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为了掌握我省人群碘营养状况,为科学补碘提供依据,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陕西省学龄儿童尿碘监测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陕西省学龄儿童尿碘监测方案(试行)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的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防治碘缺乏病以来,碘缺乏病病情大幅下降,截止2007年底全省已经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食盐加碘是我国防治碘缺乏病的长期策略。随着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科学补碘已经成为防治工作的重点。为保证人群碘营养适宜,卫生部多次调整了国家盐碘含量标准,并要求各省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补碘的防控策略,制定各省盐碘含量标准。目的是通过连续的系统的监测,获取人群碘营养状况相关数据,为科学补碘的主要依据。
  
  但是,目前我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缺乏全面的人群碘营养监测内容,难以为调整碘盐含量提供决策依据,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为了完善监测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数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了解人群碘营养状况,为科学调整盐碘含量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以县(市、区)为监测单位,并开展学龄儿童尿碘监测,与碘盐随机监测同步进行。
  
  三、监测对象:8~10岁在校儿童。
  
  四、监测方法:每个县(市、区)分农村、城市两层,每层抽取最小有效样本量60例,共120例。农村层与碘盐随机监测同步进行,即在东、西、南、北片区各抽一所中心小学,在监测甲肿、家中食用盐的学生中随机抽取15名(每个年龄组5人),共60名(男女各半);城市至少在二所以上的小学中,随机抽取城市户口8~10岁学生共计60例(每个年龄组20人,男女各半),采集随机一次性尿样5ml,送实验室检测。
  
  五、检测方法: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WS/T107-2006),试剂由省上统一购置分发。
  
  六、时间:监测、上报资料与碘盐随机监测同步进行。
  
  七、分工:县级负责采样送样;市级负责检测、汇总、小结、资料上报等;省级负责方案制定、培训、技术指导、总结、资料反馈等。
  
  (附表请于卫生厅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
  
  附表1:陕西省学龄儿童尿碘监测登记表(略)
  
  附表2:陕西省学龄儿童尿碘监测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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