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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科技[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3
【实施时间】 2010-03-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投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核准 “12350”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目前,省局已完成该号码在省通信管理局备案(浙通信网函〔2010〕34号,见附件),可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服电话使用范围。主要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12350”特服电话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安监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投诉,并负责本辖区内“12350”的规划、使用和管理,以及信息分类统计等工作。
  
  在本市辖区内使用特服号码的,直接拨打“12350”;跨市投诉的,需在“12350”号码前加拨区号。
  
  三、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请持《关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启用12350公益服务号码的通知》(浙通信网函〔2010〕34号),直接与当地电信企业联系特服号码“12350”的启用事宜,尽快启用举报投诉电话。
  
  四、各市在开通“12350”电话前,要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五、请严格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号码资源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转让、出租该专用号码,不得将该专用号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号码的公益服务性质。
  
  六、省安全监管局不单独设立“12350”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原举报投诉普通电话0571-87053080继续使用。
  
  附件:关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启用12350公益服务号码的通知(浙通信网函〔2010〕34号)(略)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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