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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把开展“春暖行动”作为当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协调工会、企业组织等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推进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中的独特作用。要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春暖行动”的顺利实施。各地要及时上报“春暖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省里将及时通报、宣传和推广。“春暖行动”结束后,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请于6月1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春暖行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厅劳动关系处。 联 系 人:孙晓宙 联系电话:6590784465907862(传真) 电子邮箱:sunxiaozhou@ha.lss.gov.cn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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