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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文字号】 厦海渔[2010]3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的通知

翔安区农林水利局、思明区政府办、海沧区农林水利局、集美区农业局、厦门渔监局、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财政部 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2月5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的全省油补工作会议精神,统计、测算和上报我市2009年下半年所有油补对象的用油量等工作。我局于2月9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于3月1日召开全市油价补贴工作会议,会上讨论通过了我市《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明确我市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现将《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方案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给予油价补贴,为全面贯彻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落实2月5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的全省油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一)填报资料。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填写、
  
  审核的相关资料:
  
  1、 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厦门市2009br /  br /  年下半年渔业柴油补贴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测算补助用油量,填写《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暂行办法》附件);
  
  3、填报《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暂行办法》附件)。
  
  (二)厦门渔监局负责全市2009年下半年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的审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协助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三)建立数据库。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水产育苗场养殖用运水船、养殖机动渔船管理和养殖证发放数据库,完整准确地记录本辖区渔船和养殖证情况。
  
  二、 职责分工
  
  (一)厦门渔监局负责及时提供各区申请油价补贴的机动
  
  渔船资料,协助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库。
  
  (二)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
  
  生产者填写《厦门市2009年下半年渔业柴油补贴补助申请表》,审核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点公示渔船在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
  
  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经过初审的《2009年下半年渔业柴油补贴补助申请表》和《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2009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报送厦门渔监局复核。
  
  海沧区水产育苗场养殖用运水船按照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要求申请。
  
  (三)厦门渔监局复核各区资料无误后,将符合油补申请条件的相关资料反馈给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厦门渔监局汇总全市相关资料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同时抄报市局渔业处,以便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四)市海洋执法支队负责及时向厦门渔监局提供我市2009年下半年违法违规渔船档案记录材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今后,支队及各区渔业执法机构应将渔船违法违规的每起案件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厦门渔监局及当事人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便各区建立渔船违法违规记录档案。
  
  三、工作进度
  
  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厦门渔监局,厦门渔监局于次日将相关资料反馈给相关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厦门渔监局于3月12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局渔业处。
  
  四、油价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油价补贴申请对象为我市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水产育苗场养殖用运水船。
  
  翔安区没有养殖证的养殖机动渔船按照规定不予发放油价补贴。
  
  (二)申请补助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助或扣减补助。
  
  2、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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