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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0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我省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和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办产业。 二、统计数据填报 请各高校登录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网申报系统(http://211.68.23.115)进行数据填报。如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技术人员,联系人:苑杰、邢庚申;联系电话:010-62514690;电子邮箱:yuanjie@cutech.edu.cn。 三、填报要求 1.各高校要充分重视校办产业统计年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重不漏,按时完成校办产业统计工作。 2.统计报表请于3月31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报。 3.为便于联系,请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登记表》(附件),于3月2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姜锦龙;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7880812,13588058286;电子邮箱:zj87880812@163.com。 附件:浙江省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 浙江省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工作登记表 学校 负责部门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邮编 通信地址 附注 请认真填写此表,于3月2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571-87880812[兼传真],电子邮箱:zj878808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