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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8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进一步巩固经济转向好局面的关键一年,也是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及省住建厅、省建工局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经研究,特提出《2010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2010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在强化责任、严格监管、科技兴安、狠抓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新经验、新思路、新办法,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监管范围内的工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对于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至关重要。各地要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促进建筑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以适应我市投资规模持续扩大,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2010年,省住建厅、省建工局将组织开展对各地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考核,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开展以安全生产法规和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指导他们更好地把握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掌握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改进安全监管方式,积极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督机构顺利通过考核。
  
  (二)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以往已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基础上,2010年,要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档案制度,加强对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资料制度,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流程和文档的管理;健全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的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现场与市场联动机制;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三)建立现场与市场联动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为监督管理提供科学准确依据。利用科学、准确的数据和全面、高效的信息平台,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对企业和个人处罚相联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2010年,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排查,对违法违规工程进行严肃惩处,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施工的企业进行坚决打击;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力度。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审批和验收,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管责任,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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