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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在2010年3月15日前成立相应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负责本单位所辖路段迎检工作,做到分段包干、签订目标责任制。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迎检组织机构须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迎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2010年3月) 省厅召开迎国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逐项落实。 各分项小组按照迎国检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研究详细工作计划,制定检查督促的具体措施。 各运营管理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迎检工作小组,根据本路段的具体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0年4-7月) 各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公路技术状况检查和养护管理规范化检查的评分办法,对所辖路段技术状况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结果上报省厅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完成后上报整改过程中的各种汇报材料、声像资料。 各分项小组根据汇总的问题,制定统一的整改标准,重点督促问题较大的路段。同时汇总、整理汇报材料和声像资料,出台迎检工作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汇编。 第三阶段:模拟检查(2010年8月) 由各分项小组组织开展预检活动,用交通运输部检查表进行模拟评分。重点检查全省高速公路路况、路容路貌、综合评价、服务与保障畅通、养护管理、桥遂养护、基础管理和养护技术、路政管理、收费管理等。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2010年9-10月)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迎检方案,明确机构、人员责任,具体安排交通运输部检查,全面完成迎检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0年11月) 国检结束后,对全省高速公路迎检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