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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遂教办[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9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教育局2010年度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信息报送格式、途径。
  
  1、格式:报送的信息要求写明文稿标题、正文、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日期、审核领导姓名。
  
  2、途径:互联网报送,通过电子邮箱:bgs280@126.com报送。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报送。
  
  五、用稿要求及记分考核办法
  
  (一)用稿要求。
  
  1、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审签制度。凡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以上的领导审核、签字,坚决反对主观臆断,弄虚作假。
  
  2、严把信息质量关。报送的信息必须抓住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确保信息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供需对路。
  
  3、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在采编信息时要确保反映的情况真实无误,数字、单位准确,信息要素齐全,文字精炼,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地报送信息。
  
  (二)计分标准。
  
  1、凡被市教育局采用的稿件(包括文字、图片、舆情、专报信息)每条计1分;被省教育厅《每周教育动态》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省教育厅《四川教育信息》采用的每条计4分。
  
  2、被市委《情况摘报》、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计3分。
  
  3、被市政府《专报信息》采用的每条计4分,如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则计5分,并奖励撰写该信息的信息员稿费100元。
  
  4、凡上报信息被省政府采用或被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条计6分,并奖励撰写该信息的信息员稿费300元;被国办采用或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条计8分,并奖励撰写该信息的信息员稿费500元。
  
  (三)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的考核分值计算按目标完成分与被采用稿件加分累计积分的办法执行。
  
  市教育局将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学校以及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之中,逗硬实施奖惩。
  
  1、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达标单位” 和“不达标单位”。对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将在年度目标总分中予以加分;对被评为“不达标单位”的,将严格扣减年度目标分。同时,对机关各科室信息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将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出色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信息员予以表彰。
  
  3、为保证信息工作的均衡性和连续性,对2010年度息工作实行上下半年动态管理,将目标平均分配到上下半年,只要有某个半年未完成目标,则视为全年未完成目标。
  
  附件1:2010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分解表
  
  2:信息工作登记表
  
  附件1:2010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区县教育局、园区社事局目标任务分解
  
  
  
  
  
  单位
  
  报送目标数
  
  目标分值
  
  
  
  船山区教育局
  
  28条
  
  100分
  
  
  
  安居区教育局
  
  28条
  
  100分
  
  
  
  蓬溪县教育局
  
  28条
  
  100分
  
  
  
  射洪县教育局
  
  28条
  
  100分
  
  
  
  大英县教育局
  
  28条
  
  100分
  
  
  
  创新工业园区社事局
  
  15条
  
  100分
  
  
  
  开发区社事局
  
  15条
  
  100分
  
  
  
  河东新区社事局
  
  15条
  
  100分
  
  二、市直学校目标任务分解
  
  
  
  
  
  单位
  
  报送目标数
  
  目标分值
  
  
  
  遂宁中学
  
  15条
  
  100分
  
  
  
  遂宁一中
  
  15条
  
  100分
  
  
  
  遂宁四中
  
  15条
  
  100分
  
  
  
  遂宁二中
  
  15条
  
  100分
  
  
  
  遂宁中职校
  
  15条
  
  100分
  
  三、机关各科室目标任务分解
  
  
  
  
  
  单位
  
  报送目标数
  
  目标分值
  
  
  
  人事科
  
  8条
  
  100分
  
  
  
  计财科
  
  10条
  
  100分
  
  
  
  党委办
  
  7条
  
  100分
  
  
  
  行政法规科
  
  7条
  
  100分
  
  
  
  基教科
  
  10条
  
  100分
  
  
  
  体艺科
  
  6条
  
  100分
  
  
  
  监察室
  
  6条
  
  100分
  
  
  
  师培科
  
  7条
  
  100分
  
  
  
  督导室
  
  6条
  
  100分
  
  
  
  安全科
  
  10条
  
  100分
  
  
  
  职成教科
  
  10条
  
  100分
  
  
  
  招办
  
  10条
  
  100分
  
  
  
  市教科所所
  
  6条
  
  100分
  
  
  
  教仪站
  
  6条
  
  100分
  
  
  
  勤工俭学中心
  
  4条
  
  100分
  
  附件2:
  
  信息工作登记表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信息分管领导
  
  
  
  
  
  
  
  
  
  信息员
  
  
  
  
  
  
  
  备注:请于3月30日前将此表报市教育局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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