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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费[2010]84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试点城市扬尘排污费政策调研的通知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等市物价局:
  
  为调查了解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及试点城市扬尘排污费政策实施情况,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意见,经商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环保价费政策调研。现就有关调研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1、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情况 、对污水处理企业等行业的影响及排污费政策执行效果;缴纳和征收污水排污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调整完善的政策建议。
  
  2、试点城市扬尘排污费政策实施情况;扬尘排污费征收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的政策建议。
  
  二、参与调研对象及调研方式
  
  太湖流域地区部分市、县价格、财政、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南京、徐州两市价格、财政、环保、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施工企业。
  
  本次调研采取现场考察与座谈会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调研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各地价格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研工作。
  
  2、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有关市要结合本地区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准备书面调研汇报材料。
  
  3、合理选择调研点。太湖流域地区每市选择2家污水处理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各1个)、3-5家污水排污费缴费单位;南京、徐州两地选择3-4家扬尘排污费缴费单位(拆迁及建筑施工企业)。
  
  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于近期到相关地区开展调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0一0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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