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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0年3月22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韩正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2010年3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于2010年3月1日实施,《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同时废止。为此,市政府决定,1987年8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1996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7号令第一次修正、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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