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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0〕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2010年4月12日起,市教委机关及市教委直管直属事业单位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市教委所属学校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适宜网上办公和弹性工作制的事业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但必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三、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措施,妥善安排好食堂、班车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