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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0-04-08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0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船舶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
  
  为加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水上管控工作,我局启用了上海世博会船舶信息报送专用平台,用于报送船舶专项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船舶信息报告表等相关信息。近期,我局对4月1日至4月5日入沪船舶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和评估(统计结果已发送各局信息平台联络人),发现部分单位仍存有漏报、错报的情形。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船舶信息报送工作
  
  船舶专项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船舶信息报告表等相关信息是船舶停泊、作业于特定水域或拟途经上海内河水域的电子通行证,是世博期间水上管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信息录入质量既关系到全国海事系统监管和服务能力,也关系船舶在世博期间的正常营运。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信息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船舶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核验和监督本单位所属各签证站、点的数据录入质量,处理信息错报、漏报等突发情况,做到应报尽报,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二)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签证人员应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本着“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数据录入质量。为保障数据报送有效性,负责信息录入的签证人员应在信息录入后,通过本地查询功能,核查所输入信息是否已进入数据库。
  
  (三)如在信息报送工作中有任何疑问,应立即向上海海事局信息报送中心咨询(24小时咨询电话021-65073273 或021-53931500 转2132)。
  
  (四)自2010年4月6日起,上海海事局信息报送中心于每日1200时将未进行信息报送的抵沪船舶的有关信息发送各单位信息平台联络人,请各单位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五)近期,上海世博会水上交通管控和应急指挥中心将就上海世博会船舶信息报送专用平台升级改造及使用,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组织专题培训,培训通知另行发布。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在本单位立即组织实施再培训,以确保签证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该平台。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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