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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学生。 二、评选的条件、办法。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川教职[2002]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评选对象必须是2007级秋和2008级春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一般中职校按毕业生的1.5%、省重按2%、国重按3%的比例评选,但必须具备相关考试条件要求,因此,各校应将被推荐学生参加国家级或省级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随同《推荐表》一并上报。 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办法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通知(川教职成[2002]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要特别突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10年3月份在校中职生总数2‰的比例评选,其中,三好生、优干生分别占60%和40%,对骨干示范学校略有倾斜,各县、区、学校控制名额见附件三。区县在安排推荐名额时,要做到公民办学校学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三、报送资料与时间。所评选的学生推荐材料、《推荐表》一式三份务必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过时不报作弃权处理。 四、各县、区、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要公开名额,公开评选条件和办法,增大评选工作透明度,杜绝评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评选出的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应进行3天以上张榜公示,以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二0一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拟任荣誉称号 担任干部、社团职务情况 英语或计算机等级及获奖情况(写出证书号) 主主要表现及先进事迹(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 (公章) 年月 日 县 审 教 核 育 意 局 见 年月 日 市 审 教 核 育 意 局 见 年 月 日 省厅 教意 育见 年月 日 附件二 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班级及专业 是否党团员 在团内或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 各学 成科学绩年 学科 成绩 学科 专业技能成绩或等级 成绩 体育 成绩 达标状况 健康状况(含视力) 主 要 事 绩 学 校 意 见 (公章) 年 月日 区 县 意 教 育 见 局 (公章) 年月 日 市教 意育局审 见批 (公章) 年月 日 附件三 二0一0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单位 市三好生 市优干生 小计 船山区 4 2 6 安居区 6 3 9 蓬溪县 2 1 3 射洪县 13 7 20 大英县 9 5 14 市职校 7 4 11 市民进中专校 7 4 11 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6 4 10 市飞宏职校 1 0 1 市现代职校 1 1 2 合 计 56 31 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