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民救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1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10)

各区、县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0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0元。以上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