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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穗教[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进一步完善网上服务工作。2010年我局网站完成改版工作,增设网上办事大厅和政民互动栏目,全面清理、更新网站已收录的行政许可办事事项、办事制度及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网上咨询、网上意见征集、网上申办、网上信访、状态查询等栏目。
  
  (三)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制度。2009年,我市全面精简审批事项,2010年我局将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统一编制的目录,并实行审批、备案“零收费”制度。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按照权力透明运行的要求绘制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流程图,明确并公开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明晰服务指引,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推进网上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与舆论危机处理的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广州市新闻发布制度》和市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要求,做好市教育系统重大新闻发布和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广州教育发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每年在市新闻中心召开1至2次新闻发布会的工作。对社会和新闻媒体包括网络上出现的热点、敏感、不实、负面的报道和言论,及时发现,密切跟踪,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对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舆情动态及时上报。坚持以我为主、把握导向、抢占先机、主导舆论的原则,争取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平台向媒体和社会通报真实、权威信息,以正视听,维护教育的正面形象。
  
  四、加强推进校务公开和局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继续以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教育收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主线推行校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校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等制度,办学资格、学籍管理办法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招生考试政策、计划、结果,咨询服务方式,监督渠道和查处结果,学生评先评优情况,各类资金和助学物资发放情况等。进一步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星级考核目标体系,落实《广州市中小学校教代会工作暂行规定》,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行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不断扩大教职工民主参与的活动形式和渠道,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民办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工作。
  
  五、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档案工作
  
  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共查阅点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档案法等相关规定,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有效分类,定期编入档案,并按照档案移交规定定期向有关国家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正确区分政府信息三种属性(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能力,提高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回复事项的水平。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应对媒体舆论的能力。
  
  七、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组织研究对局属单位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等业务进行监督的可行性,与市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互相链接,为市民提供行政审批业务状态查询、网上投诉等服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绩效考核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监督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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