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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2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09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路运处、斗门区交通局、金湾交管总站,各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秩序,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诚信经营,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和加强安全标准化管理,我局制定了《珠海市2009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珠海市2009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运函〔2009〕2468号)和《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粤交运〔2010〕218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安委〔2009〕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驾驶员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引导驾培机构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和教学行为,营造驾培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培训质量,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信誉考评提高驾培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驾培行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通过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实行“按类分级,依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考评使所有驾驶员培训机构达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机构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秩序明显好转,教练员全部持证上岗,教学计划、培训学时和培训记录得到有效落实,教学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安全达标评比,为安全有效监管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培训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标准化管理评比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培训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标准化管理评比领导小组。
  
  组长:关小帆
  
  副组长:曾进崧、沈保光
  
  成员:沈峰、陈光平、曾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沈保光
  
  成员:张传明、向延学、张健、陈建文、杨建云、冯寿其、张子声、林琦
  
  联系电话:2512238、2261555。
  
  四、实施步骤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运〔2009〕136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安委〔2009〕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从2010年4月1日至6月20日止,分三阶段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工作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召开动员会议,部署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工作。各培训机构对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的项目要求,进行自我考评,整理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考评阶段(4月21日-6月10日)
  
  组织考评小组成员,依照质量信誉考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指标对各驾培机构进行全面考评。
  
  第三阶段:公布考评结果(6月11日-6月20日)
  
  根据全面考评的结果,向社会公示各驾培机构的质量信誉等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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