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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信整办[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2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国家安全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保密局,军区、军兵种测绘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在京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测管字〔2009〕12号)的有关部署,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21日召开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部署。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徐德明作总结讲话;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并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开始,时间约1个小时。主会场设在北京联通分公司二楼多功能厅(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6号);分会场设在各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当地电信公司指定会议室,有条件的可开至地市和县一级。
  
  三、参会人员
  
  (一)北京主会场: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各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全国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具体参会名额另行通知);国家测绘局在京所属单位领导;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京部分地理信息从业单位负责人(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各省(区、市)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国家安全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保密局,军区、军兵种测绘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各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各省会城市整治办全体成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在乌鲁木齐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抓紧联系当地电信公司,积极协调各部门有关人员参会,并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二)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协调北京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京部分地理信息从业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及时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全国整治办。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会场会标统一为“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省(区、市)分会场”。
  
  五、联系方式
  
  全国整治办联系人:程晓军、卢清超
  
  联系电话:010-63882211(传真)、63882212
  
  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附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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