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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食药监电[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3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保证捐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地震灾区情况,加强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一是做好抗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加大对供应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工作;二是加强对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保证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防止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灾区,确保供应灾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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