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国测党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3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建立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各级领导班子要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局处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明确要求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建立健全主题教育制度,形成运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内部情况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领导班子决策中。
  
  (四)打造学习阵地,营造学习氛围。测绘系统各网站、报刊等媒体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宣传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理念目标、内容要求,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推动形成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舆论强势。国家测绘局机关要充分发挥中国测绘创新基地的优势和作用,建立测绘学习大讲堂,打造理论宣讲新阵地,定期邀请专家学者讲理论、谈创新、论发展。适应社会信息化的新趋势,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信息量大、即时传播、共享共用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网上理论宣讲和网上学习交流等活动,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使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配合、各展所长、形成合力,扩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影响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抓学习、促学习的工作责任制,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各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学习重点,突出自身特色,确保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工青妇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下属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国家测绘局机关各司(室)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走在前面,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三)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基层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投入,积极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和特点,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要经常了解下属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国家测绘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
  
  
国家测绘局党组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