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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3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重大隐患
  
  累计
  
  治理
  
  排查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落实
  
  隐患
  
  一般
  
  其中:
  
  整改率
  
  排查
  
  其中:
  
  整改率
  
  列入治理
  
  其中:
  
  隐患
  
  企业
  
  已整改
  
  重大
  
  已整改
  
  计划的
  
  落实治理
  
  落实治理
  
  落实治理
  
  落实治理
  
  落实安全措
  
  治理
  
  单位
  
  隐患
  
  
  
  
  
  隐患
  
  销号
  
  重大隐患
  
  目标任务
  
  经费物资
  
  机构人员
  
  时间要求
  
  施应急预案
  
  资金
  
  
  
  (家)
  
  (项)
  
  (项)
  
  (%)
  
  (项)
  
  (项)
  
  (%)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1.道路运输企业
  
  
  
  
  
  
  
  
  
  
  
  
  
  
  
  
  
  
  
  
  
  
  
  
  
  
  
  
  
  2.公路养护施工企业
  
  
  
  
  
  
  
  
  
  
  
  
  
  
  
  
  
  
  
  
  
  
  
  
  
  
  
  
  
  3.水上运输企业
  
  
  
  
  
  
  
  
  
  
  
  
  
  
  
  
  
  
  
  
  
  
  
  
  
  
  
  
  
  4.铁路运输企业
  
  
  
  
  
  
  
  
  
  
  
  
  
  
  
  
  
  
  
  
  
  
  
  
  
  
  
  
  
  5.航空公司
  
  
  
  
  
  
  
  
  
  
  
  
  
  
  
  
  
  
  
  
  
  
  
  
  
  
  
  
  
  6.机场和油料企业
  
  
  
  
  
  
  
  
  
  
  
  
  
  
  
  
  
  
  
  
  
  
  
  
  
  
  
  
  
  7.建筑施工企业
  
  
  
  
  
  
  
  
  
  
  
  
  
  
  
  
  
  
  
  
  
  
  
  
  
  
  
  
  
  8.学校
  
  
  
  
  
  
  
  
  
  
  
  
  
  
  
  
  
  
  
  
  
  
  
  
  
  
  
  
  
  9.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0.水库
  
  
  
  
  
  
  
  
  
  
  
  
  
  
  
  
  
  
  
  
  
  
  
  
  
  
  
  
  
  11.电力企业
  
  
  
  
  
  
  
  
  
  
  
  
  
  
  
  
  
  
  
  
  
  
  
  
  
  
  
  
  
  12.农机行业
  
  
  
  
  
  
  
  
  
  
  
  
  
  
  
  
  
  
  
  
  
  
  
  
  
  
  
  
  
  13.渔业企业
  
  
  
  
  
  
  
  
  
  
  
  
  
  
  
  
  
  
  
  
  
  
  
  
  
  
  
  
  
  14.特种设备
  
  
  
  
  
  
  
  
  
  
  
  
  
  
  
  
  
  
  
  
  
  
  
  
  
  
  
  
  
  15.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6.其他企业单位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年 月日
  
  注:1.表中数据关系:(8)小于或等于(5)-(6);(9)、(10)、(11)、(12)、(13)分别小于或等于(8)。
  
  2.统计数据为本年度1月份以来的累计数据。
  
  3.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8)应包括往年未完成治理情况,另注说明。
  
  附表3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20 年1月-月)"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开展执法行动情况合计 (起、处)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起)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起)
  
  小煤矿应关未关的(处 )
  
  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起)
  
  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起)
  
  谎报、瞒报事故的(起)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起)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起)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起)
  
  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起)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 计
  
  
  
  
  
  
  
  
  
  
  
  
  
  
  
  
  
  
  
  
  
  
  
  一、工矿商贸
  
  
  
  
  
  
  
  
  
  
  
  
  
  
  
  
  
  
  
  
  
  
  
  1.煤矿
  
  
  
  
  
  
  
  
  
  
  
  
  
  
  
  
  
  
  
  
  
  
  
  2.金属非金属矿
  
  
  
  
  
  
  
  
  
  
  
  
  
  
  
  
  
  
  
  
  
  
  
  3.尾矿库
  
  
  
  
  
  
  
  
  
  
  
  
  
  
  
  
  
  
  
  
  
  
  
  4.建筑施工
  
  
  
  
  
  
  
  
  
  
  
  
  
  
  
  
  
  
  
  
  
  
  
  5.化工
  
  
  
  
  
  
  
  
  
  
  
  
  
  
  
  
  
  
  
  
  
  
  
  6.烟花爆竹
  
  
  
  
  
  
  
  
  
  
  
  
  
  
  
  
  
  
  
  
  
  
  
  7.民爆物品
  
  
  
  
  
  
  
  
  
  
  
  
  
  
  
  
  
  
  
  
  
  
  
  8.冶金、有色、电力等工商贸企业
  
  
  
  
  
  
  
  
  
  
  
  
  
  
  
  
  
  
  
  
  
  
  
  二、人员密集场所
  
  
  
  
  
  
  
  
  
  
  
  
  
  
  
  
  
  
  
  
  
  
  
  三、道路交通
  
  
  
  
  
  
  
  
  
  
  
  
  
  
  
  
  
  
  
  
  
  
  
  四、水上交通
  
  
  
  
  
  
  
  
  
  
  
  
  
  
  
  
  
  
  
  
  
  
  
  五、铁路交通
  
  
  
  
  
  
  
  
  
  
  
  
  
  
  
  
  
  
  
  
  
  
  
  六、民航
  
  
  
  
  
  
  
  
  
  
  
  
  
  
  
  
  
  
  
  
  
  
  
  七、渔业船舶
  
  
  
  
  
  
  
  
  
  
  
  
  
  
  
  
  
  
  
  
  
  
  
  八、农业机械
  
  
  
  
  
  
  
  
  
  
  
  
  
  
  
  
  
  
  
  
  
  
  
  九、其他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统计数据为本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据。
  
  2.开展执法行动情况合计=1+2+3+4+5+6+7+8+9+10项。
  
  3.人员密集等场所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 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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