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财考办[2010]4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养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工作的要求,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在2010年度将继续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英语测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附件:《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一)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或2010年度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
  
  (二)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二、测试时间、方式和范围
  
  测试时间:2010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测试。
  
  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测试范围:详见《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附)。
  
  三、报名程序
  
  请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简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预报名
  
  应考人员可在2010年4月16日-4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英语测试专栏实施网上预报名,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信息,获取考区设置情况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地点,并选择参考地点。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
  
  (二)现场确认
  
  应考人员应于4月26日-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所选考区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应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的证明,并缴纳测试报名费60元人民币。
  
  四、准考证领取
  
  应考人员应于9月10日后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英语测试专栏,使用个人网报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也可到所在地地方考办领取准考证。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应考人员的答卷,由财政部考办依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组织集中评阅。
  
  (二)英语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网络发布考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者将发放英语测试合格证,并记入行业基本信息。测试的合格成绩不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规则、规程、守则,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实施处理。
  
  (二)财政部考办将不针对本次测试举办培训及讲座,不出版和发行教材及参考用书。
  
  附: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的目的是考查应考人员在国际环境下,运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应考人员应掌握下列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语言知识
  
  1.能够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
  
  2.能够掌握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词汇和相关词组,以及经济、会计、审计、财务专业英语常用词汇。
  
  (二)语言技能
  
  1.能够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类型的英文材料(生词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还应能读懂与经济、会计、审计、财务相关的英文文献等,根据所读材料,能够:
  
  (1)理解主旨要义;
  
  (2)理解文中的具体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含义;
  
  (4)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5)根据上下文推测生词的词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