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4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应填写获得国务院、省部级的科技奖励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 应符合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排列。主课题的鉴定(验收)专家不能作为完成人。科普作品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是评价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对“曾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写明本人曾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名称、奖种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在“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项目《主要技术创新点》栏中所列创造性技术内容做出的独创性贡献、参加本项目的工作量和列出一项支持本人贡献的旁证材料。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后,在本人签名处签名。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 应符合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候选单位。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是核实申报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一栏中,写明本单位对申报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单位性质”分为:A.研究院所:A1.转制研究院所A2.非转制研究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E.国有企业;F.民营企业;G.军队;H 其他。
  
  八、推荐单位科技专家委员会意见
  
  推荐单位经科技专家委员会初审后,参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按照报奖项目的发现点或创新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和应用情况等方面,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由推荐单位科技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确认。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 由推荐单位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后,由推荐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十、附件目录
  
  附件是申报项目必备的证明文件和辅助的补充材料。
  
  (一)电子版附件
  
  电子版推荐书的附件内容,是申报项目评审的必备材料,应按照规定的页数扫描成图片后,按系统上传要求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的扫描件。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指申报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应用证明》 指申报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基础研究项目参照执行。
  
  4.《代表性论文、专著》应是支持项目《主要技术创新点》发表的论文全文、专著和报告(指首页和版权页及支持主要技术创新点的相关内容)提交PDF(每个不超1兆)文档不超15个。
  
  5.《他人引用检索情况》 是指引文应提供首页和引用页及检索证明的扫描件。
  
  6.《知识产权证明》 指申报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证明的授权证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等内容的扫描件。
  
  7.《查新咨询报告
  
  8.其它证明
  
  (二)书面附件
  
  书面推荐书的附件内容,是申报项目评审和存档的必备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附件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指申报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
  
  3.《主要应用证明》 指申报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基础研究项目参照执行。
  
  4.《代表性论文、专著》与电子版附件中PDF文件对应的书面附件只提供论文首页、专著首页与版权页和报告首页。
  
  5.《他人引用检索情况》是指引文应提供首页和引用页及检索证明。
  
  6.《知识产权证明》 指申报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证明的授权证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等内容的复印件。
  
  7.《查新咨询报告
  
  8.其它证明
  
  (三)科普项目附件
  
  科普作品项目在书面附件中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和书面内容按上述要求上报。
  
  1. 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最新版本);
  
  2. 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
  
  3. 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
  
  4. 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
  
  5. 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