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49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4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四)展览业务部
  
  协调和组织我市的出国展览工作;发展同各国和地区会展组织的联系,代表我市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主办全市在境外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出国参加国际贸易展;组织或监督、指导在济举办的国际展(博)览会,参加境内各类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及边贸展览会;向政府部门提出会展工作建议,提供与展览有关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
  
  (五)法律事务部
  
  协助中国贸促会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受理海损理算案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开展有关贸易单证知识的培训;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开展国际、国内民商事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
  
  三、人员编制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事业编制37名。领导职数核定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