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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挂市奶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质量安全检测计划;组织、指导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无公害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四、人员编制 市畜牧兽医局配事业编制36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兽医师1名(副局级),总畜牧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